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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1年清明节放假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03-26 浏览量:7945次 信息来源:原创文章

  各处室、系部: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21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20〕27号)精神和学院安排,现将2021年清明节放假安排通知如下:

 1.4月3日(星期六)至5日(星期一)放假调休,共3天。

 2.各部门要严格执行上级部门及学院常态化疫情防控部署和要求,严格落实各项防控措施。广大师生要继续树牢疫情防控意识,严格遵守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要求,外出自觉落实个人防护措施,佩戴口罩。

 3.学生工作处和各系要做好假日期间学生管理工作,学生外出履行备案手续。值班人员每晚对留校学生进行点名,并做好记录。

 4.各部门要加强责任区域安全工作自查。4月2日下午,由保卫处牵头,党政办公室、教务处、学生工作处、后勤与基建处、等部门配合,联合开展校园安全大检查,切实消除安全隐患。

 5.各值班人员要落实值班管理规定,坚守岗位,保持手机畅通,加大校园巡查力度,遇有突发事件,按规定及时报告并妥善处置,确保校园安全。

 6.假日期间,全体教职工要严明纪律规矩,严格遵守廉洁自律各项规定,严防“节日腐败”;如需离汉,学院领导和部门党政主要负责人按有关规定履行报备手续,其他教职工由个人向所在部门提交申请,报部门主要负责人审批。

 特此通知。

党政办公室  

2021年3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