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科室:
2017年“清明节”放假时间为4月2日-4月4日,4月1日(星期六)正常上班,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教务科要提前做好4月1日课程安排,学生科要做好假期留校学生统计和管理工作。
2.放假前,各科室要做好部门卫生和安全自查工作。星期六下午,由办公室、保卫科、后勤服务中心、教务科、学生科、人事科等部门组织相关人员对培训中心、实训车间、学生宿舍等重点场所和水、电等设施进行安全检查,杜绝安全隐患和长流水、长明灯现象,同时检查各部门工作纪律情况。
3.清明节期间,各值班人员要要准时交接,坚守岗位,加大巡查力度,确保校园安全。
办公室
2017年3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