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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铁道运输职业学院2018年职业院校评估自查报告
发布时间:2018-07-02 浏览量:13470次 信息来源:原创文章

湖北铁道运输职业学院2018年职业院校

评估自查报告

 

根据《关于开展2018年全国职业院校评估工作的通知》(国教督办函〔201836号)和《省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 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8年职业院校评估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及要求,我院认真开展评估自查工作,现报告如下:

一、学院办学指导思想和办学目标

    办学指导思想:学校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切实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主动适应我国经济发展新常态,主动融入产业转型升级和创新驱动发展,转变发展理念,提升发展内涵。

发展目标:立足湖北,面向全国,以服务湖北经济社会发展和铁路地铁行业发展为主要目标;以专业建设为龙头;以师资队伍建设为根本;以推进产教融合、深化校企合作为主要路径,深化改革,推进创新,凝练特色,全面提升教育教学质量、办学水平和综合实力,全力打造全省乃至全国职业教育品牌。

人才培养定位:学校以现代职业教育为指导,以立德树人为根本,以促进就业为导向,培养适应于湖北省经济建设和铁路、地铁行业发展的高素质、高技能人才,培养有理想、有追求、有担当、有作为、有品质、有修养的优秀人才。

二、学院办学基本情况

(一)办学规模

当前学院在校高职生总数为1147人。

(二)基础设施

1.学院占地面积共139266平方米(约209亩),其中学校产权面积42506平方米,非学校产权独立使用96760平方米。

2.学院教学科研及辅助用房21797平方米,行政办公用房面积2205平方米。

3.学院教学、科研仪器设备资产总值为3200万元。

4.学院有校外实习实训基地11个,校内实践基地数15个,校内实践教学工位数1899个。

(三)教职工队伍

学院教职工额定编制数440人,现有教职工275人,其中专任教师198人。

(四)专业建设

学院主要开设有城市轨道交通车辆技术、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管理、铁道机车、铁道车辆、铁道供电技术、铁道交通运营管理、机电一体化技术、城市轨道交通供配电技术等特色专业。

(五)招生就业

学院2016年首次开展高职招生,计划招生数660人,实际招生数390人。2017年计划招生数800人,实际招生数800人。学院第一批高职生毕业时间为20197月。

(六)办学经费

学院2015年办学经费总收入为9240.62万元,其中国家财政性教育经费8997.55万元,事业收入227.03万元,其他收入16.04万元;2016年办学经费总收入为11187.82万元,其中国家财政性教育经费6649.93万元,事业收入4510万元,其他收入27.89万元;2017年办学经费总收入为22565.36万元,其中国家财政性教育经费17909.35万元,事业收入4581.81万元,其他收入74.2万元。

(七)教学信息化

学院教学用终端计算机612台,接入互联网出口带宽150Mbps,网络信息点数833个,教学资源总量80GB,上网课程数11门,无线网络部分覆盖。

三、主要工作举措及成效

(一)规范学院管理。学院坚持和完善普通高校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强化党委的领导核心作用,建立健全党委统一领导、党政分工合作、协调运行的工作机制,认真执行“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和校务公开制度,积极支持教代会和工会行使职权,坚持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健全完善了学院制度体系,使学院各项工作都有章可循,有规可依。一年来,学院管理规范,没有出现任何违法违规情况。

(二)加强队伍建设。学院坚持引进、培养并重的原则,大力加强教职工队伍建设。根据学院实际和未来发展需要,修订完善学院人才队伍中长期建设规划和年度人才队伍引进计划,加大人才队伍引进力度,重点引进学院当前急需的高层次专业人才和管理人才。大力加强管理人员、教师、辅导员三支队伍建设,重点培养“双师型”教师和专业带头人。深入开展作风和师德师风,建立师德评价体系,加强监督和考核,将作风和师德师风作为岗位聘任、职务晋升、年度考核、评优评先的重要依据。

 ()加强专业建设。学院立足市场需求和发展定位,着力打造城市轨道交通车辆技术、城市轨道交通供配电技术、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管理、铁道机车、铁道车辆、铁道供电技术、铁道交通运营管理和机电一体化技术等特色专业,真正实现专业与产业对接。其中城市轨道交通车辆技术、城市轨道交通供配电技术、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管理被评为湖北省紧缺技能人才振兴计划品牌专业。学院积极深化课程体系改革,专业课程内容与职业标准对接、教学过程与生产过程对接、学历证书与职业资格证书对接,大力推行模块化、一体化、情景化教学,实现理论教学与技能训练融通合一、能力培养与工作岗位对接合一,学生“双证率”(毕业生、技能等级证)达100%。大力开展省级精品课程申报工作和校级精品课程建设工作,以精品课建设为龙头,带动教学资源库建设、网络化教学、教材开发和教学团队建设。

(四)规范教学管理。学院严格按照教学大纲和教学计划开展教学活动;规范了教案与讲稿的书写形式;制定了教师教学能力、专业水平、教学方法可操作的评价量化指标标准。根据教学工作需要,所选教材能体现教学大纲的规范要求,符合学生的基础水平,并能反映本课程的前沿成果。加强了教学督导力度,实现了教学全过程管理和质量监控。依照教育部、省教育厅的相关规定,建立健全了学籍管理的各项制度,并且依法依规进行学籍管理,学籍管理工作规范、有序。

(五)彰显德育特色。坚持育人为本、德育为先的管理理念,聚焦发力“五个思政”,把思想政治工作贯穿教育教学全过程,实现全程育人、全方位育人。深入开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和中国梦教育,在学生中积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搭建心理教育、心理疏导、心理咨询、心理研究“四维一体”心育平台,建构科学心理育人体系。突出以职业道德、职业精神、职业行为规范和职业价值观为基本内容的职业素质教育,将企业管理理念和岗位要求贯穿于学生管理全过程,促进学生职业道德、职业习惯的养成。

(六)深化校企合作。根据铁路、城市轨道交通行业的用工需求和特点,学校与地铁企业探索形成了“订单培养”的校企合作模式,实现了学校、企业、学生三方共赢。在招生上,校企双方共同确定招生标准,共同组织面试、体检;在教学上,校企双方共同制定教学计划、共同研究课程设置、共同选定培养教材、共同组织生产实习;在学生管理上,实行企业兼职辅导员制度,引进企业员工管理准则;在师资队伍配备上,成立企业专家委员会,定期来校上课;在培养质量评估上,共同制定标准,共同参与验收。“人才共育、过程共管、责任共担、利益共享”的校企合作机制已基本形成。加强学生职业生涯规划和就业创业教育,教育学生树立正确的择业观、就业观,

(七)推进招生就业。学院严格执行各省教育厅下达的招生指标,按照国家和各省的招生规定和程序进行招生,做到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全面考核、择优录取。按照国家规定和教育行政部门核定的学校名称、办学地点、办学类型、办学层次组织宣传。无乱发广告(简章)或涂改已审批的宣传资料(简章)进行虚假招生宣传等违规招生行为。学院2017年高职招生计划800人,录取800人,实际报到787人,录取分数线在各省高职录取线中名列前茅学院纪委对招生过程进行全面监督,并在招生结束后对招生工作进行了专项检查,未发现任何问题,也未接到任何不良反应和投诉。学院2016年首次开展高职招生,第一批高职学生于2019年7月毕业。

(八)创建平安校园。学院成立了学院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层层组织签订了综合治理目标责任书,建立健全了安全工作防控和应急体系,大力加强安全意识教育和心理健康教育,深入开展6+1”(防溺水事故、学生欺凌和暴力、校园饮食卫生、公车安全、危险化学品安全、‘校园贷’问题、心理健康教育)专项治理活动和消防安全专项治理活动,及时排查化解涉校矛盾纠纷,建立校园周边安全工作联动机制,校园安全和谐,得到了省公安厅、省教育厅联合检查组的高度肯定。特别是在处理一名学生陷入传销失联和一名维吾尔族学生出现心理疾病两起事件中,学院发现及时,措施得当,得到了武汉市公安局的表扬和嘉奖。

(九)规范财务管理。学院严格执行国家财经法律法规,建立健全学院财务管理制度体系;增强绩效意识,夯实会计基础工作;严格预算管理,强化预算约束;建立完善学校内部控制机制,强化财务风险防范意识;加强学生资助、基本建设等专项资金的过程控制,规范会计行为,防止和杜绝虚报虚列、违规使用资金等现象的发生。学院各类收费严格按照国家和省批准(备案)的收费项目标准执行。没有擅自扩大收费范围、提高收费标准、和“搭车”收费的现象发生,没有向学生多收费、乱收费的情况。学院没有收取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我院不存在强制学生选择有关通信企业服务的行为,全校学生均是自主自愿选择任意通信企业服务。学院不存在借校企合作之名、未经物价部门许可、擅自设立收费项目或提高收费标准的行为。学院在校园醒目位置设立“校务公示栏”,将收费依据、收费项目、收费标准公示于众,主动接受学生和社会的监督。向学生收取的每一笔费用均开具了《湖北省学院收费专用票据》,认真履行了收费必须开票的职责。

四、自查发现的问题

虽然学院办学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通过自查,也发现存在一些问题,主要是表现在办学条件有待进一步改善、教职工队伍建设有待进一步加强、专业有待拓展、周边交通不便和环境复杂等方面。以上问题,学院正在积极谋划解决,并取得了初步成效。

今后,学院将认真贯彻《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的决定》(国发〔201419号)文件精神,紧紧抓住党和国家高度重视职业教育发展和铁路、地铁行业快速发展的机遇,在省人社厅领导下,在省教育厅的业务指导下,进一步规范内部管理、改善办学条件、提高办学水平、发挥办学优势、彰显办学特色、提升培养质量,力争早日将学院建成一所现代化的高等职业院校,为湖北省经济社会发展和全国轨道交通行业做出更大的贡献。 学院教学科研及辅助用房21797平方米,行政办公用房面积2205平方米。学院教学科研及辅助用房21797平方米,行政办公用房面积2205平方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