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学院发展需要,现拟面向社会就湖北铁道运输职业学院(武汉铁路技师学院)法律服务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竞争性谈判。
一、采购项目名称:湖北铁道运输职业学院(武汉铁路技师学院)法律咨询服务
二、采购项目编号:【2017】-0721号
三、采购内容:为湖北铁道运输职业学院(武汉铁路技师学院)提供以下法律服务:
1.就学校日常管理中涉及的法律事务提供法律咨询 ;
2.为学校重大决策进行法律方面的论证;
3.为学校出具律师函、声明、催款函、启示、公告等;
4.为学校审查和修改合同、协议;
5.代理学校参加全部调解、仲裁和诉讼活动;
6.受托办理非诉讼法律事务;
7.对学校人员进行法律培训;
8.办理学校委托的其他法律事务。
服务期限:此次法律咨询服务期限为1年,从2017年8月20日开始。
四、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二)应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成立、执业许可证已经通过年检的律师事务所,具备长期履行合同的能力,能够提供谈判文件要求的所有服务内容;
(三)能够指派一名律师担任常年法律顾问,该律师注册执业5年以上、在需求服务领域内具有丰富从业经验,对招标人的法律咨询及法律事务应按招标人要求做出正确解答;
(四)指派的律师和服务人员未受过刑事处罚,未受过司法行政部门的行政处罚或者律师协会的行业处分。
(五)能根据招标人要求或随时指示处理其他杂项法律事务。
五、谈判文件发出:谈判文件于2017年7月21日开始发出。
六、供应商报名及递交响应文件:
(一)自7月21日谈判公告发布之日起,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即可登记报名。
(二)供应商报名应持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及经年审的执业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税务登记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三)报名及递交响应文件时间: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15:00-17:00,2017年7月28日截止。
(四)报名地点:湖北铁道运输职业学院(武汉铁路技师学院)办公室。
七、谈判
(一)资格确定:由湖北铁道运输职业学院(武汉铁路技师学院)学院办公室、人事科、招标办组成谈判小组,李四海副校长担任谈判小组组长。谈判小组首先进行审查确认,对报名拟参加谈判的供应商,谈判小组经审查合格后,发出谈判邀请函。接到谈判邀请函的供应商具有谈判资格。
(二)谈判时间:2017年7月31日上午9:30签到截止,开始谈判。
(三)谈判顺序:抽签确定。
(四)谈判地点:湖北铁道运输职业学院(武汉铁路技师学院)会议室。
八、未在上述规定时间按要求报名、递交响应文件、签到谈判的,视为放弃参加本项目谈判资格。
九、供应商未按要求提供资格证明文件的,视为未实质性响应谈判文件。经谈判小组审核,发现提交虚假文件的,取消供应商谈判资格。
采 购 人:湖北铁道运输职业学院(武汉铁路技师学院)
联系地址:武汉市洪山区狮子山街钢狮咀1号
联 系 人:王铁平
联系电话:87643557
湖北铁道运输职业学院
2017年7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