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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7年高、中级职称校内申报、评审推荐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7-11-24 浏览量:22645次 信息来源:原创文章

各科室:

 

2017年度技校教师高、中级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已经启动,现将校内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评审范围

具备技校教师副高级、中级职称申报条件,现在岗从事职业技能教育教学工作的人员。

二、申报评审条件

根据我省评聘专业技术职务的有关规定,按照《湖北省技工院校教师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评审条件(修订试行)》(鄂职改办〔2014120号)规定执行。

三、校内申报、评审推荐工作安排

(一)个人申请。本人对照鄂职改办〔2014120号文件,符合条件的于112714:00前自愿向学校提交申报资料,报送至人事科。申报材料具体有:



1. 申报专业技术职务资格校内推荐量化评鉴个人信息登记表。(需同时提供电子版)



2.学历学位证书、执业资格证书(职业资格证书)、现任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聘任证书、获奖证书复印件各1份。

3.水平能力测试成绩合格证复印件1份。

4.个人业务总结1份,重点写明本人任现职以来的工作业绩和学术水平,3000字以内。

5.任现职以来正式发表,出版的相应专业代表性论文、著作原件和检索页,以及其他代表申报人专业学术、技术水平的材料等。

(其他资料待职称评审委员会校内评审通过后,再予以提交)

(二)资料汇总。人事科对照鄂职改办(2014120号进行汇总将申请人提供的申报资料进行汇总,并将汇总资料提交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委员会。

(三)评审推荐。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委员会根据《湖北铁道运输职业学院(武汉铁路技师学院)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委员会工作管理办法(试行)》开展校内评审推荐工作。人事科按照文件要求做好单位推送和资料上报工作。

附件:1.《关于做好2017年度全省技工院校教师高级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

      2.《湖北省技工院校教师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评审条件(修订试行)》(鄂职改办〔2014120号)

      3.申报专业技术职务资格校内推荐量化评鉴个人信息登记表



              

                                 人事科

                                             201711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