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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院荣获“2018年度武汉地区 企事业单位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优秀单位”称号
发布时间:2019-04-30 浏览量:6174次 信息来源:原创文章

   近日,武汉市政法委对2018年度全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先进集体和个人予以表彰,我院被评为“2018年度武汉地区企事业单位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优秀单位”,全市仅50个单位获此殊荣。

   2018年,我院全面落实安全工作责任制,深入开展“平安高校创建”、“6+1”专项治理和消防安全专项治理等活动;加强安全教育、安全宣传、安全检查和校园值班力度;完善人防、物防、技防“三防”工作体系,健全校园安全联动机制,将社会治安综合整治列为学院重要工作,责任到人。一年来,校园安全稳定,未出现重大安全事故,排查多起校园隐患,得到了省公安厅、省教育厅联合检查组和武汉市公安局的高度肯定。

   2019年,我院将继续深入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切实落实省市和上级主管部门关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的部署和要求,建立“书记、院长负总责,分管院领导具体负责,职能部门归口负责,全院上下逐级负责,师生员工人人有责”的综治工作逐级负责机制,层层压实治安综合治理主体责任,推动安全管理方式创新和责任落实,继续提升学院安全稳定工作水平,努力开创学院事业改革发展新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