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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铁道运输职业学院2017-2018年度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18-11-16 浏览量:11260次 信息来源:原创文章

本年度报告是根据《高等学校信息公开办法》、《教育部关于公布<高等学校信息公开事项清单>的通知》、《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全面落实高校信息公开清单做好高校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工作的通知》精神和要求,由湖北铁道运输职业学院编制。全文内容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情况,依申请公开情况和不予公开情况,对信息公开的评议情况,因学院信息公开工作受到举报的情况,信息公开工作的主要经验、问题和改进措施,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七个部分。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791日起,至2018831日止。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联系湖北铁道运输职业学院办公室(地址:武汉市洪山区狮子山街钢狮咀1号;邮编:430070;电话:027-87643557;电子邮箱:1912164261@qq.com)。

一、概述

2017-2018学年,湖北铁道运输职业学院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面贯彻的教育方针,积极推进学院内涵式发展。按照《高院信息公开办法》、《教育部关于公布<高等学院信息公开事项清单>的通知》要求,在省教育厅的指导下,遵循公正、公平、便民的原则,进一步转变工作作风,积极推进学院信息公开工作,规范信息发布、解读和回应工作,不断加强信息公开的实效,更好地服务全院师生、服务学院发展。

1.制度机制健全。学院制定有《湖北铁道运输职业学院院务公开实施细则》,明确院务公开的指导思想、主要内容、主要形式、公开程序等方面,并严格执行。

2.组织领导完善。学院不断完善以党委书记、院长为组长、副校长为副组长,学校办公室、党委办公室、财务科、人事科、教务科、学生科、招生就业办公室、各系部等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信息公开领导小组,负责全面指导推进学校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下设信息公开工作办公室和监督检查办公室。信息公开工作办公室设在学校办公室,监督检查办公室设在党委办公室。

3.责任清单明确。根据《高等学校信息公开事项清单》要求,结合学院实际,对50个项目清单进行了责任分工。各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清单公开第一责任人,学院将清单中每一项公开信息落实到具体公开部门、公开人员,由各部门的信息公开人员起草公开信息后,送本部门主要负责人审核、发布。同时,各部门按清单要求梳理、分类本部门的公开信息,主动公开重要信息。

4.公开渠道畅通。继续坚持通过教代会、各种座谈会和文件、校园网、公告栏、宣传栏、广播站、微信、微博等多种形式和途径,保持信息公开渠道的畅通,在适当的范围公布符合有关公开规定的院务信息,确保公开的及时性、真实性和实效性。

二、学院信息主动公开情况

(一)主动公开信息数量

2017-2018学年,通过学院官方网站有关栏目公开信息205   条,其中学院综合信息34条,教学类信息10条,学生管理类信息34条,招生就业类信息77条,培训鉴定类信息13条,通知公告类信息37条。通过校园广播、公示栏等发布信息827条,通过学院官方微信群发布信息523条。

本学年,学院共印发周计划37份、周简报37份,月工作计划10份,召开教代会1次,召开工会会员代表大会1次。

(二)主动公开内容

1.学院基本情况。包括学院名称、办学地址、办学性质、办学宗旨、办学层次、办学规模,内部管理体制、机构设置等基本信息。

2.学校文件、规章制度、统计数据等。包括“十三五”事业发展规划、一学年来学校制定和发布的各类规范性文件、学校教育教学、科学研究和社会服务等方面的发展规划、工作计划以及统计数据等信息。

3.学校公共资源信息。利用信息化手段,通过信息资源共享平台和人才培养状态数据采集平台等,公开教室、公用房、教学资源、大型仪器设备等公共资源信息。

4.与师生员工利益密切相关和社会比较关注的重要事项。重点包括学校重大资源情况;学校各学历层次和各类学生招生信息;学生学籍管理、帮困助学、学生奖励、就业指导等信息;教职工培训、人事任免信息、招考录用、绩效工资分配办法修订、职称评审办法和结果等有关人事工作信息;学校科研项目申报、科研奖励制度和科研项目结果等科研管理信息;饮食服务、校园安保、户籍管理等信息。

(二)招生、财务、人事等重点领域公开情况

1.招生情况公开。学院招生信息按照教育部和省教育厅的有关政策和规定,及时、准确地进行公开。一是通过报纸、电视、网络等各类媒体公布学校招生咨询热线电话(027-876431177)和监督电话(007-87640859),并接受考生和家长咨询。二是通过阳光高考平台、高职招生网、学校招生网等多种渠道,及时公开招生章程和招生计划。三是通过校园网网,公布招生政策、录取查询、招生申明等信息。

2.财务信息公开。严格执行教育收费公示制度,通过校园网、公示栏等途径,主动公开学院预算、决算财务信息,公开学院收费项目、收费依据、收费标准及投诉方式。

3.人事信息公开。严格执行职称评审、干部任命、招聘等人事信息公开要求,及时公开相关信息。通过学院官方网站、公示栏等途径,及时发布干部任免通知、职称评定公示、招聘信息等。

三、学院信息依申请公开情况

学院严格按照《高等学院信息公开办法》中依申请公开程序来开展依申请公开工作。依照“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理念,依申请公开各项公开事项,涉密和规定不予公开项目严格按规定处理。同时也没有应公开信息未公开情况发生。

四、对信息公开的评议情况

学院采取有效措施,疏通信息渠道,完善民主议事制度,完善了信息评议制度,保障了教职工的知情权和参与权。2017-2018学年度,教职工对学院基本信息公开、基建维修项目公开、重点项目建设公开、各项管理制度公开、各项收费公开、财务预算公开、教职工切身利益公开、学生关注的热点公开、各项招投标公开、招生就业情况公开的评议均为“满意”。

针对人员招聘、招生等社会公众普遍关心的问题,学院及时通过省人社厅网站、学院官方网站等平台进行公开,并接受社会监督,2017-2018学年,没有接到群众反映相关问题。

五、因学院信息公开工作受到举报的情况

    2017-2018年度,学院信息公开工作没有受到举报,没有因学院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六、信息公开工作的主要经验、问题和改进措施

湖北铁道运输职业学院在落实《高等学院信息公开事项清单》,完善规章制度与发布机制,积极推进网站平台建设、内容建设、队伍建设等信息公开工作方面开展了扎实有效的工作,取得了新的进步。但也存在着个别部门对信息公开认识不够、重视不足、学院监管和考核机制有待建立完善等问题

2018-2019学年,我院将继续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以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认真落实《高等学院信息公开办法》、《高等学院信息公开事项清单》,切实做好信息公开工作。一是加大信息公开的宣传力度,进一步深化全校师生对信息公开重要性认识,不断丰富信息公开的形式和内容。二是建立信息公开监督考核机制,加大对各部门信息公开检查、考核力度,进一步提升学院信息公开工作质量和水平。

七、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以上已汇总我院20172018年度以来信息公开工作的基本情况,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附件:湖北铁道运输职业学院信息公开事项清单

 

 

                          湖北铁道运输职业学院

                            20181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