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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17-05
湖北铁道运输职业学院就业协议书管理办法
第一条 为做好毕业生就业工作,规范毕业生就业行为,切实维护毕业生和用人单位的合法权益,维护学院社会声誉,根据有关法律和政策,结合我院毕业生就业工作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简称《就业协议书》,下同)由国家教育部高校学生司制表,是毕业生和用人单位关于就业意向的初步约定,表示对双方的基本条件以及即将签订的劳动合同大体认可,并经用人单位的上级主管部门和高校就业部门同意和鉴证,是明确毕业生、用人单位和学院在毕业生就业工作中权利和义务的书面表现形式,是学院编制、上报毕业生就业方案和派遣毕业生的依据。《就业协议书》的内容主要是毕业生如实介绍
202017-05
湖北铁道运输职业学院关于订单学生验收、实习、离校的若干规定
为了进一步贯彻《教育部关于全面提高高等职业教育教学质量的若干意见》、《国务院关于大力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的决定》、《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规划2014—2020年》精神, 加强校企合作,深化产学教融合,规范实习管理,提高学生就业率和就业质量,现就订单生终期验收考核、入司实习与离校作如下规定。一、订单生验收考核 ( 一)验收考核时间:根据校企共同制订的《人才培养方案》在完成院内教学任务,进入公司实习前,安排企业验收考核。需要调整验收考核时间的,由校企双方共同商定。(二)验收考核方法:根据校企共同制定的《订单生验收考核办法》制订《订单生验收方案》,包括:验收考核内容(基础理论知识、专业理论知识、操作
202017-05
湖北铁道运输职业学院毕业生推荐就业管理暂行办法
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适应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改革的新形势,使毕业生就业工作规范化、制度化, 在就业工作组织实施过程中,维护毕业生的合法权益,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毕业生就业工作是我院联系社会的纽带,对促进学院教育教学改革、提高人才培养质量,引导学生全面发展具有导向作用。学院坚持以服务为宗旨,以促进就业为导向,以就业质量检验办学水平,把毕业生就业摆在学院工作的突出位置。第三条 就业工作重心下移,就业指标分解到系部,形成以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全面组织协调、各系部重点组织、其他部门配合、辅导员、教师全员参与的就业指导工作体系,实现毕业生就
202017-05
湖北铁道运输职业学院“校园招聘会”管理规定
为规范校园招聘活动,向招聘企业和毕业生提供优质服务,切实维护双方的合法利益,促进我院毕业生充分就业,制订本规定。一、校园招聘会校园招聘会系指用人单位以招聘毕业生为目的,在校园内举行的各种活动。二、招聘单位在校园招聘活动中应遵守的规定(一)举办校园招聘会的用人单位应提前与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或相关系部进行联系,说明招聘意向、要求、联系方式以及希望通过何种方式进行招聘(例如召开宣讲会、或发布就业信息并进行宣传等),以便落实招聘活动的各项安排。(二)、招聘人员必须出具本单位法人资格证明、营业执照等相关证明、单位介绍信和招聘工作人员的工作证、身份证。(三)招聘单位必须按照学院规定张贴招聘海报和发放宣传材